乡村振兴

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前提

来源·山合水易·2019-06-10

到2050年,全面实现乡村振兴。实现农业强、乡村美、农民富的全面发展。乡村美将成为衡量乡村能否全面振兴的重要标准
 

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前提


但是,现实并不乐观。从全国范围来看,随着中国乡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,对乡村房屋新建和改造的需求迫在眉睫。乡村房屋建设庞大,宽阔,快速,新房正在兴起。村庄改变了他们的面孔。然而,由于缺乏乡村规划、住房设计混乱、政府管理不力,乡村快速建设中出现了许多问题。

 

一是乡村建设无规划,想建哪就建哪,甚至毁坏耕地用以建房,新建的房屋横七竖八,耕地面积逐年减少。

 

第二,房屋的建筑形式缺乏标准。房子的高度和大小是不同的。立面采用多种方式设计。外墙砖和屋顶的颜色不均匀。房子的外观要么非常简单,要么很奇怪,导致“看到新房子而没有看到村庄”。

 

第三,房屋的建造没有与村庄的历史、文化、习俗和传统相结合。城市住房建设的模式被复制,导致了与乡村不同的村庄原有的地方特色的丧失。

 

第四,有的把原来很有民族特色、地方风格的老房子拆毁了,导致原本十分美丽、富有个性的传统村落逐渐消失。

 

第五,建新不拆旧,一户占两房。一方面,土地被非法占据,另一方面,村庄的面貌遭到破坏。

 

第六,住房建设与乡村公共设施建设没有有机联系和和谐统一。生活空间、生产空间、生态空间混乱无序,不能满足当代农民现代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。

 

要实现乡村振兴,实现乡村的现代化,使乡村成为美丽宜居的乡村,使农民过上美好现代的生活,或许可以按照“五个一套”的要求,解决乡村规划无序的问题。山合水易旅游规划院认为,乡村规划管理要做到五个一套
 

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前提


一套法规制度。

 

乡村房屋之所以“野蛮生长”,首先是因为法规制度的缺失或者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。各地应该根据《城乡规划法》《文物保护法》《非物质文化遗产法》《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》《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本地实际,制定本地乡村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、管控办法、规划导则,明确建设项目的占地规模、建设规模、建设标准、外观风貌、建设时序、奖惩措施等,并且在实践中坚决贯彻执行,加强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持依法依规办事,对于违法违规的情况予以坚决制止和严厉惩罚。

 

一套规划设计。

 

规划是龙头,是搞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。乡村规划不仅是村庄的总体规划,而且还引入了建设用地规划,住宅建设规划,道路交通规划,生态景观规划等,实现多管制协调和相互融合。乡村规划设计要以人为本,因地制宜,注重特色,不能一刀切,更不要说村边了。规划与设计应符合当地自然条件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、产业特点、历史文化传统等,房屋建设要与公共设施、基础设施实现有机衔接,正确处理好生态空间、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的关系,实现产业经济、社会文化、空间环境“三位一体”可持续发展,营造既符合现代人生活需求、又具有地方风貌特色的物质空间建构和乡村人居环境。乡村房屋设计要在整体规划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当地的建筑特色、地理地貌、文化习俗、气候特点以及当地的建筑材料、建筑工艺等多方面因素,精心编制风格统一、色彩一致、个性鲜明的房屋修建方案或改造方案,在此基础上提供多套效果图,免费供村民挑选使用。

 

一套批准程序。

 

为避免不报建、先建后报本楼、高校小楼、不按规划设计指南建房等问题,有必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、道路建设规划审批程序。施工和公共设施建设,以及开工建设。以住房建设为例,审批程序主要包括:(一)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申请。(2)村民小组签署意见。(3)村民委员会根据《乡村规划设计导则》和相关的村规民约签署意见。(4)乡镇建管所、国土站审查意见。(5)乡镇签署审核意见。(6)县住建局、国土局、交通局现场踏勘提出审查意见。(7)县建设局按照项目所在村“村庄规划设计指南”和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核查,并批准“村建规划许可证”。

 

一套审议机构。

 

乡村规划是关系到全体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,要加强群众参与,以村民为核心,以村民的客观现实需要为出发点,并以村民的愿望为基本措施。充分征求村民的意见,反映村民的意愿,取得村民的同意。因此,乡村规划的编制,以及按照规划进行设计、建设、监管,应该以村委会为主体,建立一套议事机构,以便组织和引导村民参与规划与设计的编制过程,按照村规民约处理本村建设方面的事宜。按照乡村治理的现行做法,村委会是乡村规划设计的主体,可以成立规划组、设计组、建设监理组,监督检查组和其他特殊小组根据村民的特殊力量和愿望,制定程序和奖惩办法。定期举行会议,研究和处理有关事项。
 

乡村规划是乡村振兴的前提


一套保障体系。

 

推进乡村规划设计着陆,建设美丽宜居的村庄,必须建立健全保障机制。

 

首先,建立投资保障机制,村民按照规划设计的要求,修缮旧房或新建新房,都会遇到财政困难,导致规划设计的积极性不高,意识不强,因此,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,并整合部分涉农项目资金作为乡村规范建设的专项资金,用于补贴奖励。

 

二是建立责任追究机制,完善村民违法建设的处罚措施,落实乡镇人民政府的责任,查处村民违法建设。乡镇人民政府和县,市规划部门要加强对违法建筑和违法建筑的日常检查。村民委员会发现该村有违法行为的,应当劝阻,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或者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告。

 

三是建立人才保障机制,由于我国村庄数量庞大,每个村庄的具体情况又各不相同,须按照一个自然村为基本单元来进行规划设计,这就需要一大批规划与设计方面的专业人才,因此,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与人事部门一道,一方面多聘用规划专业、建筑专业出身的大学毕业生,另一方面加大对本土乡村规划师的培训力度,使人才的数量与质量满足乡村规划设计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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